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崗位表(附件1)。
報考條件
1.應聘人員須符合“2020年淮安市教育局及部分縣區教育體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且參加了“2020年淮安市教育局及部分縣區教育體育局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并成績合格的同學段相應學科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于聘用后1年試用期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3.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在報名、面試和體檢環節,應聘人員須提供近14天內的旅居史證明(中國政府網“防疫行程卡”;有江蘇省外旅居史的,需提供前1周內的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報告)以及“淮上通”通行健康碼(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若疫情防控要求發生變化將另行通知。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被確定為“2020年淮安市教育局及部分縣區教育體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相關崗位已公示的擬聘用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上述條件方可報考。
報名程序和方法
招聘實行“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聘用”。 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本次招聘直接組織面試,不再進行筆試,筆試成績等同2020年淮安市教育局及部分縣區教育體育局公開招聘教師的筆試成績。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7月15日- 7月17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8:00)。 2.報名地點及電話金湖縣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金湖縣建設西路2號),聯系電話:0517-86907240,0517-86902926。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于報名前下載并填寫《2020年金湖縣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金湖縣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用a4紙正反打印,除手寫簽名外,其他內容可打印)。 (2)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備案表)。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近期免冠小2寸證件照三張。 (8)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現場報名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者除提供委托人報名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由2020年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人員視為報名成功。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能按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不予報名。所有報名人員,須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及時聯系,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人選確定: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報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確定進入擬參加面試人選,若進入擬參加面試范圍人數與崗位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面試人員名單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三)面試面試順序: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應聘人員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形式:面試采用模擬上課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包括:①備課。應聘人員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模擬上課。應聘人員根據設計的教學方案進行模擬上課,上課時間為10分鐘。③答辯。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課堂教學、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應聘人員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模擬上課、答辯情況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折算和公布成績計算環節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在“金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三)體檢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組織答辯,取答辯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在體檢前應提供下列材料:①在職人員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在編人員須同時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②在職不在編人員及待業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附件4)。③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未能提供上述材料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工作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或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體
聘用與相關待遇
聘用審批備案后,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自主約定服務年限等事項,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被聘用人員待遇按金湖縣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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